乌拉特前旗图书馆一九七九年正式成立,二00六年11月8日迁入新建的文化大楼三、四层。全馆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乌拉特前旗图书馆按《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规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闭馆,2007——2008年度被内蒙古自治区评为十佳图书馆。成人期刊报纸借阅室、少儿图书借阅室、蒙文借阅室、馆藏书库全部开放式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硬件条件及基础业务建设、读者服务工作,内部管理等都达到了二级馆的标准,2013年被文化部评为二级图书馆。
2013年12月我馆开展延生服务工作,先后在瑞泰社区、东风二社区、政府大楼、旗医院、兴业华庭社区、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设立了标准图书室,标准图书室的成立方便了广大读者就近借阅,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也成为了城镇文化建设的新亮点。
设有七个服务窗口:成人期刊报纸借阅室、少儿图书借阅览室、开放式书库借阅室、地方文献借阅室、蒙文借阅室、电子阅览室、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服务部。
年征订期刊200余种、报纸40多份,年购进图书1500余册,现馆藏量达到10万余册。
一、办卡手续:读者办卡凭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少儿读者,可凭户口簿),办理乌拉特前旗图书馆借阅卡。(如不在本馆阅读,可交押金带走所借图书)
办证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二、验卡手续:
借阅卡自领卡之日起借阅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需进行免费续卡,方可继续使用。
三、挂失补卡、退卡手续:
如借阅卡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本馆办证处挂失。在办理挂失手续前,借阅卡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借阅卡可凭本人有效证件进行补办.
退押金前,读者必须还清所借书刊。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借阅卡和押金发票办理退卡手续,取回押金。
1、读者办理借阅卡凭本人有效证件办卡一张,限本人使用。
2、敬请读者妥善保管借阅卡.
3、外借书刊资料借期10天,可续借1次14天,
4、持卡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借阅规则。
乌拉特前旗图书馆开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