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图书馆馆舍面积800多平方米,分为办公室、业务辅导部(兼文化共享工程),采编处、外借处、阅览处、少儿室、资料查询室等。图书分编采用《中国法》(5)版,编目采用<普通图书著录标准》著录,借阅全部采用开架式借阅,开放时间每周为56小时。办证读者6千多人,年接待读者12万人次(包括下乡活动人数),现有乡镇图书馆(室)15处,农家书屋60个,学校图书室168个,图书户62个,图书管理员286人(专兼),总藏书量718000册,并全部实行标准化管理。
丰县图书馆大楼建于1978年,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现有职工13人,藏书总量22万册,科技图书6万册,占总藏量的27%左右,少儿图书5万册左右,占总书量的22%左右;收集地方文献2000余册,古籍图书800余册,新版《四库全书》、《古今小小说集成》各一套,年订购期刊200多种,报纸70余种。
上午开馆时间:8:30——12:00
下午开馆时间:2:30——6:00
周六、日不闭馆。
所有节假日不闭馆。
图书借阅证是读者在图书馆进行阅览和外借图书资料的凭证,为规范借书证的办理、使用与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图书馆办证处办理借书证,办证时需缴押金40元。
二、借书证是借阅图书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借阅图书或查阅资料,应主动出示借书证。
三、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代他人借阅图书。因转借、代借或重复领取而造成的后果,由领证人自负。
四、读者对本人的借书证要妥善保管,保持整洁,不得涂改。因故造成借书证条形码无法使用者,必须更换新证,费用读者自理。
五、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凭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办证处挂失,挂失前需将借阅的文献归还。需要补领者,应提出申请并缴纳补卡费10元。
六、读者注销借书证,应在办理注销手续前,将所借文献归还,凭有效证件到办证处办理注销手续。借书证注销后,图书馆退还读者办证押金款40元。
1、自觉执行本馆办证、借阅、赔书等有关制度,爱护书刊资料。
2、遵守公共秩序,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喧哗嬉闹,维护公共卫生,爱护树木花草。馆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杂物。家养宠物不得带入馆内。
3、讲究社会公德,仪表端庄,着装整齐。文明礼貌,尊重工作人员,尊重读者学友。酗酒者和精神病患者严禁入馆。
4、本馆书刊外借(含少儿外借)期限为30天,每证可借图书或期刊1本(册)。若不能按时归还,应提前办理续借手续。过期每册按0.10元/天收取过期费。所借书刊定价超过押金,须另收临时押金。
5、读者在书刊借出前须对所借书刊进行检查,发现涂、画、撕等污损现象应及时反映,加盖检查章后借出,否则归还时发现上述污损情况将作损坏书刊处理。
6、遗失、损坏书刊,视情况予以赔偿,另缴采编条码费。
7、借阅证仅限读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为进一步明确图书馆的发展目标,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提高自身功能,更好地服务“强、富、美、高”新丰县建设,现提出新形式下丰县图书馆的使命与愿景。
一、使命:知识惠丰县
建设海量信息资源,构筑空间全覆盖、时间全天候的服务网络,面向全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提供普遍均等的知识信息服务,提升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市民基本文化权益,为丰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保障。
二、愿景: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城市中心图书馆
立足“知识信息的集散地、市民终身教育的学校、地方文献的宝库、地区图书馆(室)的中枢、高雅的文化休闲场所”的功能定位,顺应城市发展转型和市民素质提升的需要,在服务、馆舍、设施、网络、理念、产品、效益等方面达到国内一流,在图书馆界有较广泛的知名度和较高的美誉度。
三、措施:学习成长智慧奉献业务创新服务惠民
以学习型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发挥作为知识传承者的智慧,投身公益的图书馆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通过管理和技术的创新,不断提升组织业务和服务水平;通过全覆盖的服务网络建设及服务活动开展,提供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知识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