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图书馆1985年建馆, 编制13人,图书馆阅览室设在旗电影院二楼。1989年5月搬入文化楼,使用面积550平方米。1990年旗财政政先后投资1.5万购置了书架、报刊架和桌椅等设施。图书馆有职工13人,内设采编组、外借组、参考咨询组、阅览组(包括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办公室五个部门。馆藏图书2300册。2004年改扩建后面积增至1000平方米。阅览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2005年成立了电子阅览室,初步实现了图书馆的现代化服务。2000年根据“五定方案”规定图书馆合订编制为8人,经过人员变动,2016年图书馆现有职工9人,其中本科4人,大专5人;副高3人,中级职称5人。
陈巴尔虎旗图书馆内设借阅部(包括成人、少儿、蒙文阅览室、参考咨询室等)、文化共享陈巴尔虎旗支中心、辅导部和办公室等四个部门。
陈巴尔虎旗图书馆馆藏图书73000册。现有图书馆分馆4家,图书流动站30个,文化站图书室和文化共享基层站14个,嘎查草原书屋26个,现已形成覆盖全旗图书服务网络。
1、本馆采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读者入馆后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阅览书刊,借阅图书需凭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借阅证借还图书;读者离开图书馆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
3、图书馆是公共场所,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阅览室、书库。
6、爱护馆内公共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8、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9、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0、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11、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并给予处罚。
12、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一楼:借阅部、地方文献参考咨询室、少儿活动室、盲人阅览室、采编室、多媒体报告厅
二楼:电子阅览室、廉政阅览室、少儿阅览室
三楼:自习室、成人阅览室、蒙文阅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