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始建于1963年,截至2022年5月,校园占地面积1932.8亩,设9系4部1学院,分别为:传媒艺术系、软件工程系、计算机应用系、网络与通信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经济贸易系、管理系、会计系、农林牧医系、基础部、体育部、外语教育培训部、继续教育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开设电子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等41个招生专业。
学院现为河北省域高水平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建有国家级、省级高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8个,建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2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11个,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个,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设项目4个。各级资源共享课程、在线开放课程169门,其中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8项。
学院始终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之路。目前建有新能源汽车、AI人工智能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1个,实训室13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93个。建立了“共定培养方案、共建课程资源、共管共育学生、共培教学团队、共商制度机制、共推实习就业”的六步校企协同育人机制。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一、学院概况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63年,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占地面积1932.8亩,设有10系4部1学院,主要开设有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农林牧渔大类等9个专业大类,共46个招生专业。
学院现为省域高水平学校、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在校生22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博学位的教师占80%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占40%。多名教师获河北省“三三三人才”、省政府特殊人才津贴专家、河北省“师德标兵”、河北省“模范教师”、石家庄市管拔尖人才、“石家庄工匠”等荣誉称号。近三年,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大赛,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300余项,获奖质量、比例和高层次奖项数量位居省内高职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学院建有完善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能够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招生计划
学院2024年面向全国16个省份(自治区)招生,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录取规则
(一)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委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
(二) 体检要求。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学校动物医学、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影视编导、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不予录取。
(三)高考改革省份对选考科目及再选科目的要求:不限。
(四)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省份计划总数,按各省招委政策进行征集志愿。
(五)除高考改革省份外,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安排专业, 即将已进档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各个专业的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依次按后续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总分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各专业进档考生除非因体检等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均可录取。
(七)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八)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九)学院认可生源省份的加分、降分项目,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依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十)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一)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800 元/年。
(二)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多项资助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天祥大街81号
联系电话:0311—87625150 87625156 87625127
学院网址://www.sjziei.edu.cn
咨询QQ群:30520230
学院微信公众号:sjzxg_guanwei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1963年,经石家庄专员公署申报,教育厅批复同意筹建商业学校,隶属石家庄专员公署商业局,校名"河北省石家庄专员公署商业职业学校"。
1967年,因“文革”学校停止招生。
1970年,根据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恢复中专学校的批示,石家庄地区革命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原址恢复学校,校名为"石家庄地区财贸学校",隶属石家庄地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教组领导。
1972年,根据河北省委关于各级办的中专,以各级对口单位管理为主的通知精神,石家庄地区革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地区交通学校、农技化学校、财贸学校、卫生学校划归石家庄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财贸办公室领导,地革委文教局协助。
1975年,石家庄地区革命委员会研究决定,地区财贸学校划归地区商业局代管。
1976年,石家庄地区革命委员会研究决定,地区财贸学校划归地区供销社代管。
1979年,经石家庄地区行政公署研究同意,地区行署编制委员会致函行署财贸办公室,将地区财贸学校划归行署财贸办公室直接领导。
1981年,学校划归石家庄地区行政公署财政贸易委员会直接领导。
1983年,石家庄地区行政公署党组研究决定,地区财贸学校由地区商业局代管,仍负责财贸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 [34]
1984年,经石家庄地区行署领导批准,将“石家庄地区财贸学校”改名为“石家庄地区商业学校”,隶属关系不变,培训对象不变。
1985年,石家庄地区行政公署研究决定,恢复"石家庄地区财贸学校"名称,仍保留“商业学校”的牌子,用于对外开展教学业务联系,隶属关系由地区商业局代管改为地区税务局领导,重大事宜行署召集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1989年,由于税务局管理体制上改为垂直领导,经石家庄地区行政公署研究同意将地区财贸学校移交地区财政局领导。 [34]
1993年,石家庄地、市合并,学校归属石家庄市财政局领导;11月27日,经市政府研究,报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更名为“石家庄市财经学校”。
1995年,中央财经大学石家庄函授站迁至学校。
1999年6月9日,按照市委市政府批示,石家庄市第一商业学校、第二商业学校、石家庄市财经学校、石家庄财贸干部学校四校合并,成立了新的“石家庄市财经学校”,仍隶属石家庄市财政局。
2001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在石家庄市财经学校的基础上建立了“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02年5月24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将石家庄市财经学校改建为"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004年,石家庄市纺织技工学校并入学院。
2010年3月,东北大学在学院设立远程教育学习中心。
2019年5月,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做出建设市高校园区的决定,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被确定为首批建设搬迁单位。12月奠基培土,2020年2月开工建设。
2019年10月,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2020年10月,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搬迁新校区。
2022年4月,学校入选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