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原名北京市西城区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初为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下属处,2003年改制为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并于2007年8月28日更名为北京市国立公证处。 我处秉承“公证为民”的办证宗旨和“崇法、尚信、守正、求实”的公证执业理念,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证明职能作用,为社会各界提供高效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信赖。
我处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公证法律服务队伍。执业公证员均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良好的敬业精神,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处理重大、复杂公证事项的能力。 多年来,我处为社会各界提供广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公证业务涉及金融、房地产、国内民事、经济,涉外公证等业务; 我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处工作人员将继续不懈努力,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风险意识,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为进一步提高公证公信力贡献一份力量。
1、婚姻家事:继承、遗嘱、委托、协议等。
2、金融商事:债权文书、经济合同、股东会议等。
3、出国出境:留学、移民、旅游、商务等。
4、保全证据:网络保全、现场保全、行为保全等。
5、现场监督:抽奖摇号、开标评标、拍卖、谈判等。
6、公证事务:提存、登记、保管、法律意见等。
1982年,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原名北京市西城区公证处)成立。
2003年,改制为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
2007年8月28日,更名为北京市国立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