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窗设计规范
1、窗框框架采用具有一定强度使其足以保障构件完整性和稳定性的钢框架或木框架。
2、钢框架与压条可选用镀锌钢板或不锈钢板。其选材标准符合GB12955《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中5.1条的规定。
3、木框架与压条其选材料标准应符合GB14101《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中5.1.1条的规定。
4、钢、木框架内部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5、防火玻璃可选用不影响防火窗耐火性能试验合格的产品。玻璃透光度不小于相同层数普通平板玻璃的75%。
6、框架与防火玻璃之间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火灾时能起到防火隔烟的作用。
7、五金配件应为经检测合格的定型配套产品。
8、防火窗启闭装置:必须具备温度感应释放窗扇的功能,目前市面有一体化的(闭窗器),分体化的(熔断装置)。
二、防火窗的设置要求
1、在窗槛墙不满足0.8米的时候,如果不设置实体墙,就需要用防火窗来分隔。
2、两栋建筑物不满足防火间距时,并在侧面的防火墙上开窗,就需要用甲级防火窗,建规5.2.1条。
3、高层单元式住宅只设一部疏散梯的情况下,要设置防火窗。高规6.1.1条。
4、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
5、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6、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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