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公安局介绍,为确保2024年迎新元旦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我市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时至2024年1月1日1时
(1)自外白渡桥/北苏州路路口起,沿北苏州路—西藏北路—北京西路—成都北路—延安东路—西藏南路—复兴东路—外马路至黄浦江边止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延安高架路南侧江西路下匝道实施临时关闭措施(进入外滩隧道车辆允许通行)。
交通管制期间,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准许进入交通管制范围。
自2021年5月6日起,工作日交通早晚高峰各2小时,即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及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不限行。
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限行范围: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且不含边界道路,具体以标志设置为准。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在内环以外道路及边界道路行驶,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限行区域:沿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桥地面投影—龙阳路—罗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包括“从限行区域外驶入限行区域”和“在限行区域内通行”两种情况。即:在内环外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不得在交通早晚高峰时段驶入内环内,位于内环内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交通早晚高峰时段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对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违反《通告》规定的,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也就是俗称的“电子警察”执法,依法处200元罚款,记3分。执勤民警现场发现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违反《通告》规定的,对行驶中的车辆不予拦截,对处于停止状态的,进行宣传劝导。
因紧急就医等特殊原因违反《通告》规定的,可以事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属实将根据实际情况视情处理。
工作日每日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
(一)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
(十一)虹梅高架路 (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
(十二)北翟路地道;
(十三)南浦大桥;
(十四)卢浦大桥;
(十五)延安东路隧道。
(十六)北横通道西段主线(北虹路立交-天目路立交文安路接地点)。
(十七)武宁路快速化工程地道。
(1)高架路主线全天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含残疾人专用车)、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专项作业车、悬挂教练汽车号牌和试验用临时行驶车号牌车辆;
(2)每日0时至5时(法定假日除外),允许悬挂本市号牌的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和悬挂本市号牌的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
(3)每日11时至13时(法定假日除外),允许悬挂本市专段号牌的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
(4) 高架路主线全天禁止“沪C”号牌小客车通行。
沪c为上海郊区车牌,全年不可进入市区行驶
悬挂“沪C”号牌的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禁止在中环路(杨高南路立交桥至华夏高架路)、华夏高架路,以及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沿外环隧道(含两侧地面泰和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外环隧道以西至杨高南路立交桥,含两侧地面泰和路、泰和西路至顾太路)—杨高南路—龙阳路立交—龙阳路—龙东大道—金桥路—金桥立交桥—杨高中路—杨高北路—杨高北一路以及长江边线、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浦西:外环以内;
浦东:杨高路以西
特别说明:悬挂沪C号牌的客运出租车,可以在上述区域内的S20外环高速公路上通行,但沪C私家车是不允许在S20外环高速公路通行。
一旦进入红线区域就意味着: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记1分罚200元)。
为进一步保障本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使用外省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行驶。
(1)剑川路(S4沪金高速—沪闵路)双向禁止大型号牌载货汽车通行的时间段工作日7:00—20:00
(2)剑川路(沪闵路—华宁路)双向禁止大型号牌载货汽车通行的时间段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7:00—8:30、16:30—19:00)
自2023年12月8日0时起实施。
(一) 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客车专用道行驶。
(二) 有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标志的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悬挂“沪B—H”号牌、私人货运机动车“X”专段号牌的货运机动车,需进入上述道路载卸货物的,允许就近路口驶入,完成作业后就近路口驶出。
(三) 每日7时至20时,悬挂外省市号牌的货运机动车,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沿杨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周家嘴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天山西路—剑河路—北翟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北翟路至漕宝路段)—漕宝路—虹梅路—梅陇立交—虹梅南路—S20外环高速公路(虹梅南路至徐浦大桥段)—徐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徐浦大桥至杨高南路立交段)—杨高南路立交—杨高南路—高科西路—锦绣路—罗山路—罗山路立交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四) 每日7时至20时(周六、周日除外),悬挂本市号牌的货运机动车(悬挂“沪B—H”号牌、私人货运机动车“X”专段号牌、工程抢险车、邮政车、环卫车和军队、武警、警字号牌的货运机动车除外),禁止在下列道路上通行:沿惠民路(大连路以西段)—大连路—大连西路—广中路(大连西路至中山北一路段)—中山北一路(广中路至西宝兴路段)—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陆家浜路(中山南路以东段)与黄浦江边线所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以及控江路(大连路至黄兴路段)。
(五) 低速货运车禁止在下列道路上通行:
1.高速公路等封闭式机动车专用道、共和新路、蕰川路、沪太(公)路、沪宜公路、曹安公路、沪青平公路、沪闵(公)路(虹梅路至西渡段)、沪杭公路(西渡至金丝娘桥段)、北松公路(沪闵路至车亭路段)、车亭公路、亭枫公路、沪南(公)路、龙东大道(全线)。
2.沿杨浦大桥(含地面道路)—杨树浦路—黎平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北翟路—华翔路—沪青平公路—七莘路—漕宝路—虹梅路—虹梅南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徐浦大桥(含地面道路)—S20外环高速公路—杨高南路—龙阳路—罗山路—杨浦大桥(含地面道路)所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
(六)大型号牌货运车限行
9月15日起每天7时至9时对莘砖公路高技路、G15高速进口处实施大型号牌货运车的限制通行措施。
(七)国三柴油货运机动车
自2023年4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柴油货运机动车辆在上海市辖区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悬挂沪A、沪B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二轮摩托车,禁止在下列道路上通行:
(一)“三纵三横”城市主要干道,包括东纵:中山南路(陆家浜路以北段)—中山东二路—中山东一路—吴淞路—四平路(中山北二路以南段);中纵:鲁班路(中山南路以北段)—重庆南路—重庆中路—成都北路—共和新路(中山北路以南段);西纵:漕溪北路(中山西路以北段)—华山路—江苏路—江苏北路—曹杨路(中山北路以南段);南横:陆家浜路(中山南路以西段)—徐家汇路—肇嘉浜路—虹桥路(中山西路以东段);中横:延安东路(中山东一路以西段)—延安中路—延安西路(中山西路以东段);北横:周家嘴路(黄兴路以西段)—海宁路—天目中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中山西路以东段)。
(二)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常熟路段)、宝庆路(淮海中路以南段)、衡山路(天平路以北段)、世纪大道〔延安东路隧道出口至杨高南(中)路段〕、西藏北路(海宁路以南段)、西藏中路、西藏南路(复兴东路以北段)、北京东路、北京西路(万航渡路以东段,其中万航渡路至成都北路段禁止通行时间为每日7时至19时)。
(三)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道路,包括:沿浦东南路—东昌路以及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杨高南路—花木路—锦绣路—民生路—杨高中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潍坊路—东方路—浦电路—源深路—潍坊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悬挂沪C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不包含:沪CR、沪DR、沪ER号段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禁止在下列道路上通行:
1、禁止在本市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区的道路上通行;
2、禁止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包括:沿浦东南路—东昌路以及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杨高南路—花木路—锦绣路—民生路—杨高中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潍坊路—东方路—浦电路—源深路—潍坊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1.沿沪太公路—宝钱公路—沪宜公路—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朱枫公路—亭枫公路—S19新卫高速公路—新卫公路—卫六路—沪杭公路以及本市与浙江、江苏省交界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2. 沿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复兴路—淀山湖大道—港周路—盈朱路—青赵公路—北青公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备注:以上限行通告均来自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或人民政府发布的限行措施通告,最新限行通告内容以人民政府或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