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动体外除颤器属于几类医疗器械
自动体外除颤器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要销售的话必须要有三类经营许可证(市局办理),要有销售的相关管理制度以及体系,售后服务等。
自动体外除颤器经营,具体的办理资料如下:
1、提交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企业公章。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校验原件
3、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所、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5、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6、对于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内容包含有需要冷藏的药品时,企业具备的运输装备、仓储设施设备情况表。
二、自动体外除颤仪的应用场合有哪些
我国每年有54.4万人死于心脏骤停,这些意外多数发生在医院之外,因客观情况所限无法得到及时的抢救。
我国政府也在大力地推动面向公众的急救培训,也在推动自动体外除颤仪在公共场所的配置,目的是让更多的人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急救。
自动体外除颤仪用于发生心脏骤停的患者抢救,目前主要应用于公共场合下的急救。它的功能和操作设计主要是考虑为未经过培训的非医护人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