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购房人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购房人已婚的: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3、购房人为单位的: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每个地方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和证件各有差异,上述经验仅供参考。